七级伤残大约赔偿多少钱?

2025-05-15 17:49: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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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伤残的赔偿额分为城镇和农村两个标准。
一、城镇标准:七级伤残按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自定残之日起按20年计算,再乘以伤残的系数,七级为40%。(受诉法院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可以在本地的统计部门的官方网站中查找,各地不一样。)
二、农村标准:按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20年计算,再乘以40%。(同上。)
这两个标准相差很多。也就是说:如果你是城镇户口,得的赔偿要多一些。
这个在你应得的赔偿中应占比例很大。另外,对方还要对你进行如下赔偿:1、医疗费(按实际支出);2、误工费(根据你的收入来确定);3、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4、住院伙食补助费(参照当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确定);5、交通费、营养费等。
希望能帮到你。若是还有疑惑,推荐访问http://tieba.baidu.com/p/4313330808获取律师的见解。

回答(2):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之规定,如经劳动能力鉴定为7级伤残的,可享受如下工伤待遇:
1.医药费由用人单位全额垫付;
2.停工留薪期内(工伤治疗、康复期间)工资按原待遇发放;
3.停工留薪期内需要护理的由单位负责;
4.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按由工伤职工所在地标准发放;
5.工伤赔偿:
(1)如果继续在单位工作,不辞职的话,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7级工伤为13个月本人工资。
(2)如果选择辞职不干了的话,在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的同时,还可以享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的金额由工伤职工所在地制定,地区不同,赔偿额度也不同,可以拨打12333咨询一下当地劳动部门。

回答(3):

回答(4):

七级伤残大概赔偿多少,七级伤残大概赔偿多少,专家讲解!

回答(5):

据我国《工伤保险条例》以下规定
第三十一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第三十二条
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
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第三十五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2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0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8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6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一般来说应以市级劳动仲裁鉴定为9级伤残为准,没受劳动工伤管理部门委托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伤残鉴定不能依据。
依据《刑诉法》第一百二十条
鉴定人进行鉴定后,应当写出鉴定结论,并且签名。
对人身伤害的医学鉴定有争议需要重新鉴定或者对精神病的医学鉴定,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进行。鉴定人进行鉴定后,应当写出鉴定结论,并且由鉴定人签名,医院加盖公章。
鉴定人故意作虚假鉴定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一般每个省、每个地市都有省政府指定的医院进行重新鉴定的
七级伤残要赔你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如果单位跟你解除劳动关系的话,要一次付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