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1年3月,国务院公布古田会议址为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986年8月,被列为福建省十佳风景区之一。1999年10月,古田会议会址荣获福建省十项“史迹保护成就奖”。2007年5月,被国家人事部、国家文物局授予“全国文物系统先进集体”。2007年11月,被福建省政府授予“福建省国防教育基地”。2008年4月,被国家旅游局国家评选为“AAAA级旅游景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