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计税依据的确定。1.按照受托方的同类销售价格计算纳税;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
实行从价定率办法计算纳税的组成计税价格计算公式:
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1-比例税率)
实行符合计税办法计算纳税的组成计税价格计算公式:
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委托加工数量×定额税率)÷(1-比例税率)
加工厂代扣代缴消费税额
=(材料实际成本+加工费用不含税价)÷(1-税率)×税率
=(15000+(题目里加工费应该是3000))÷0.9×0.1
=2000(元)
相乘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