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有对方姓名就没有办法起诉了吗?

2025-05-15 13:3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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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是的,只有对方姓名,没有对方身份证,虽然可以去法院起诉,但必须知道对方的住址或者工作单位,方便法院送达法律文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一条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回答(2):

是的,你还必须提供对方身份证号码和居住地地址,因为中国重名的人很多,否则法院是没办法给当事人下达法院传票的。

回答(3):

是的。你还必须提供对方身份证号码和居住地。否则,当事人收不到法院传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