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上班时间工作量导致自己晕倒!公司㛲࿾责任吗?

2025-05-15 05:45:26
推荐回答(3个)
回答(1):

工作量太大,不能适应,可以和公司协商减少工作量,在厂里晕倒了,属于公司责任

回答(2):

由于“上班时间工作量导致自己晕倒”不是《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可认定为工伤,以及第十五条可视同工伤的情况,不能被认定为工伤。
故“上班时间工作量导致自己晕倒”,公司无需承担责任。

回答(3):

劳动者在工作期间,非因工发病,48小时抢救无效死亡的,构成工伤
其他情况下,身体不舒服的,可以向领导说明。但公司方面是否批准,由公司决定。只要不是工伤或者职业病,也没有医院或医生明确的诊断,公司不批准假没有问题
因自身原因导致的疾病,单位一般不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