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因战五级残疾军人回答你:
你的问题没有讲明你所在的省市,而各个内地大部分省市(包括山东省)大部分执行的就是民政部去年9月颁布、十月执行的抚恤金标准。比如因战五级:26620、因公五级:23270、因病五级:21610。
如果你讲全国残疾军人抚恤金的底线标准和历年递增幅度的那么你可以去残疾军人自己的网站--残疾军人网的http://q.163.com/ak-47/poster/70865043/就有表格显示。
但是在我们国家沿海经济发达地区 江苏(主要是苏南)和北京、天津、浙江、广东等省市,因为当地的上一年度在职职工平均工资(民政部就是依据全国上一年度在职职工平均工资,定因战一级残疾军人抚恤金数量的),已经超过全国上一年度在职职工平均工资,所以对没有职业、农村--无固定收入的残疾军人发放与当地平均水平(实际上就是上一年度在职职工平均工资)挂钩的生活补贴,这是超过民政部标准的金额抚恤金+生活补贴。一旦这些省市的残疾军人退休领取养老金、或者没有退休就业的,那么民政部门就会立马取消生活补贴,只有民政部标准的抚恤金。生活补贴是以地区为计数单位的,一个地区一个标准,比如南京与临近的镇江就会不同。
而上海、厦门那是不管你是否也没有职业的、也不管农村、城市的,一概就是在民政部抚恤金的基础上提高相当的地方抚恤金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