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二审终审错了有审判制度纠正,那仲裁一审终审怎么办?

2025-05-24 00:2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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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是可以申请再审的,《民诉法》第十五章有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朱裕华与上海海船厨房设备金属制品厂申请撤销仲裁裁决再审一案的请示报告的复函(2007年9月18日 [2007]民四他字第7号)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2007]沪高民四(商)他字第2号《关于朱裕华与上海海船厨房设备金属制品厂申请撤销仲裁裁决再审一案的请示报告》已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
  根据你院的请示报告,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上海分会在仲裁朱裕华与上海海船厨房设备金属制品厂合作合同纠纷一案过程中,因将受送达人朱裕华的送达地址书写不当而未能向其送达“仲裁通知”、“仲裁规则”、“仲裁员名册”、“仲裁申请书及附件材料”及“仲裁庭组成和开庭通知”,导致受送达人朱裕华未能出庭并陈述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七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同意你院的审查意见,即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上海分会[2004]中国贸仲沪裁字第073号裁决应予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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