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凡著名商标申请流程: 顾问搜集客户经济指标、行业排名、获得荣誉等大致情况→法律顾问对资料进行前期 分析并出具报告→法律顾问协助顾问与客户谈判并签订协议 →法律顾问拟订材料清单后由顾问协助客户收集证据材 料 →法律顾问负责材料整理、撰写相关的申请文书 →客户确认→ 法律顾问负责将材料报送至各地市州工商局→ 跟进认定阶段直至最终认定。
如何申请著名商标
申请认定著名商标,应当填写《著名商标认定申请表》,并提交以下材料:
1、申请人的资格证明,包括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者自然人的身份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
2、申请认定著名商标的《商标注册证》及商标连续使用的证明材料,包括:
(1)申请认定商标的《商标注册证》及其所有变更、续展、转让、移转证明;
(2)最早使用以及连续使用申请认定商标的商品的发票、合同、广告;
(3)申请认定商标的黑白图样电子版(BMP或JPEG图形格式,分辨率不低于150像素/英寸,宽度为4、5cm—5、5cm,与《商标注册证》核准注册商标图样一致,不带注册标记)。
3、在申请认定商品上实际使用该商标的标识、或者标识的照片及其电子版;
4、使用申请认定商标的企业生产经营场所、主要设备情况;
5、申请认定著名商标的商品销售区域的证明材料,包括:
(1)国内销售经营情况,应当提交每一销售地区每年1—2张有效销售发票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
(2)境外销售经营情况,应当提交每一国家或者地区每年1—2张有效销售发票、或者海关出口报关单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
6、申请认定著名商标的商品近年的年销售量、营业收入、净利润、纳税额、市场占有率等主要经济指标的证明材料。包括:会计师事务所对该商品的年销售量、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出具的专项审计报告、税务部门出具的完税证明和省级以上行业协会或者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同行业排名(或者市场占有率)证明。
申请人提供的上述主要经济指标包括被许可人的,应当提供被许可人的资格证明、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和商标局出具的《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备案通知书》。
申请认定商标是申请人(或者被许可人)的总商标或者唯一使用商标的,可以提供申请人(或者被许可人)的审计报告及完税证明;申请认定商标不是申请人(或者被许可人)的总商标,或者只是其使用商标之一的,应当提供申请人(或者被许可人)使用申请认定商标商品的专项审计报告及完税证明。
申请人或者被许可人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应当提供相关证明。
完税证明包括内销企业提交的完税证明,出口型企业提交的完税证明及应免抵税额证明。
7、申请认定著名商标的商品为出口商品的,应当提供其商标在相关国家(地区)的注册情况,包括提交其商标在相关国家(地区)取得商标注册或者提出商标注册申请的证明。
8、申请认定商标使用、管理和保护情况,应当提交申请人的《商标使用管理制度》作为证明材料。
9、申请认定商标专用权遭受侵害的情况,可以提交行政处罚决定书、法院判决书(裁定书)或者和解协议等证明材料。
申报著名商标条件
1、商标是有效注册商标,且商标权属无争议;
2、商标所有人为北京市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经济组织;
3、商标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连续使用已满三年,使用该商标的商品质量稳定,符合国家有关标准;
4、使用该商标的商品在最近期间内连续三年的销售额、纳税额、利润等主要经济指标在同行业中领先,具有较高的市场占有率;
5、该商标为消费者所公认,在相关市场内具有较高的知名度;
6、商标所有人具有较强的商标保护意识和严格的商标使用、管理和保护措施,无商标违法行为。
三、申报时间和流程
1、准备:3-5月;依照认定办法和往年申报要求,搜集证据,整理材料。
2、申请:6-7月;向所在地区县工商分局提出著名商标认定申请,由市行业协会出具北京市著名商标推荐表。
3、推荐:8月;区县工商分局向市工商局推荐,并组织相关调查、论证,征询有关地区、部门、行业组织和社会团体的意见,作出认定或者不予认定的决定。
4、受理:9月;市工商局受理认定申请书,截止日期为9月30日。
5、评定:2月-5月;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组织评审、认定工作;
6、公告:5月;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发布官方文件,并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告。
与中国驰名商标的“个案启动”程序不同,著名商标的认定采取了企业主动申请、认定机关进行审查批准的程序。著名商标通常是一年一度的审批程序,错过审批时机的企业只能等下一年度才能申请,因此希望及时通过著名商标认定的企业必须提前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
四、申报著名商标所需材料
1、商标所有人的主体资格及信用情况的证明;
2、《商标注册证》复印件;
3、使用该商标的商品在国内的销售区域及其销售量;
4、经市级有关部门或者行业协会确认的使用该商标的商品近三年来的销售额、利税、市场占有率等主要经济指标及质量情况;
5、使用该商标的商品近三年广告发布情况;
6、商标所有人对该商标的注册、使用和管理情况;
7、商标被侵权、假冒的情况;
8、申请著名商标需要提交的其他文件。
五、著名商标效力
1、著名商标一经认定,自公告之日起计算,其有效期为三年;
2、有效期内将作为良好信息录入全市工商信用信息系统和企业名称登记信息库中,并可适用反不正当竞争法相关条款规定,受到知名商标特有的保护;
3、著名商标所有人可以在认定有效期内,利用著名商标进行广泛宣传,提高品牌知名度;
4、著名商标所有人自知道其商标专用权受到损害之日起一年内,可以请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予以特殊保护。
六、著名商标特殊保护
1、自著名商标公告之日起,他人将与该著名商标相同或近似的文字作为生产相同或近似产品的企业字号使用,且可能引起公众误认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不予核准登记;
2、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使用北京市著名商标的商品特有的或者与其近似的名称、包装、装潢,造成公众误认
看每个地方的具体规定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