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歌声》作于1921年11月,是朱自清最早时期的散文。虽然是五百多字的小品,但他抒情散文的特点已显示在这里。 当时,朱自清在上海吴淞中国公学中学部教书。不久,中国公学闹起风潮,他被学校保守派撵走了。但仅仅几个月的上海生活,对他来说,很有意义。他在中国公学结识到一直敬爱的叶圣陶,两人意气相投,以后来往非常密切。中国公学还有一位诗人、朱自清的好友刘延陵。他们三人一起商量,并和在北京的俞平伯联系,筹备创办中国现代文学史上第一个新诗杂志《诗》月刊(1922年1月创刊)。那时,朱自清是刚刚走上社会的二十三岁青年。他一方面确实感觉到反动派对他们的精神上的重压,一方面又因为遇到新文学运动上的知己朋友,心里洋溢着青春的热情。 《歌声》描写的印象风光就是他向往的一个理想乡。到“中西音乐歌舞大会”去听“三曲清歌”的朱自清,暂时忘掉学校风潮等烦琐世事,心满意足地沈湎于幻想世界。他从“歌声”联想起“一个暮春的早晨”。同时,音乐变成雨点洒落到诗人的脸上,“引起润泽,轻松的感觉”。接着,他的手感觉到“新鲜的微风”,他的脚感觉到“滑腻可爱的甬道”。这一段文章都是诉诸触觉的。下一段描述,给人的视觉留下深刻的印象,诗人在“花园”看到五彩缤纷的“群花”。朱自清对颜色的感受能力极其丰富,与众不同。“恬静的红”“冷落的紫”“苦笑的白与绿”是什么样的颜色?读者不发挥诗的想象力,是不能了解这句话的含义的。最后是依靠嗅觉的一段描述。诗人闻到“一缕缕饿了似的花香”“潮湿的草丛的气息和泥土的滋味,”,还有“清新的蒸气”。从听觉开始,依次唤起触觉、视觉、嗅觉,最后回到听觉,《歌声》的结构可以说是非常巧妙的。 另外,还有三个技巧上的特点。第一个特点是卓越的比喻。把“新鲜的微风”比作“爱人的鼻息”,“把“白矾石的甬道”喻为“正如涂了一层薄薄的乳油”,这是直喻。上面已提到的“恬静的红”“冷落的紫”“苦笑的白与绿”,可以说是一种隐喻。这些喻言有力地唤起读者的联想,产生了良好的艺术效果。第二个特点是拟人法,“花园”里的“群花”做着“清梦”,她们像是“愁着芳春的销歇”“感着芳春的困倦”似的。这几句话使人感到她们“甜软的光泽”中的生命,并且给我们留下了非常亲切的印象。第三个特点是精巧的措词。意思差不多一样的“像~一样”“正如~”“~般”“~似的”等词语,他故意分别使用。“霏霏的”“薄薄的”“蒙蒙的”“涓涓的”等叠词,故意多用。陈述句里,有时穿插着一些推测句和疑问句。这些修辞上的工夫,把这个小品接近于一篇诗。读起来,有节奏感,又和谐,又流畅。对朱自清早期散文,叶圣陶曾经给以严厉的批评,说:“都有点做作,太过于注重修辞,见得不怎么自然”(《朱佩弦先生》)。但这可能是因为关系亲密而敢说的苛刻话。《歌声》给人的印象是“朴素”“淡雅”,绝不是“浮华”“造作”。它是一篇富有朝气的青年诗人流露出自己心象世界的好作品。
《歌声》吟咏的正是朱自清的这种心灵的历程,写听歌的感受.“好嘹亮的歌声!”起章就是对他所听到的歌声的赞叹,沉浸在黑暗空虚中的他,仿佛通过歌声接近了光明,使他纷扰、烦忧的内心得到“古井般的平静”,使他在周围的冰冷中感觉到“缕缕微温”,这时,肮脏的世界,他和人的一切世俗关系,就完全忘却了;于是,他卸去沉重的负担,心灵轻飘飘地随歌声起伏,而沉浸于其中.这首诗写得并无深意,却脱俗、空灵、清新,表现了当时的心境情绪.
隔了两年,朱自清又写了同题散文,仍写听歌的感受,可以作为这首诗的诠疏.散文《歌声》记他在中西音乐歌舞大会听中西丝竹和唱的三曲清歌,令他神迷心醉.他的心灵随歌声展开翅膀,在春晨细雨中轻快地翱翔,在花园锦绣般的花丛里遨游,在东风中让田野上茂盛的草木、田禾和着泥土的甜香沁人心扉.最后一段写道:“看啊,那都是歌声中所有的,我用耳,也用眼、鼻、舌、身、听着,也用心唱着.我终于被一种健康的麻痹袭取了,于是为歌所有.此后只由歌独自唱着,听着,世界上便只有歌声了.”
好一幅真、善、美的图画!歌声把人带进纯洁、明净的境界,这里五彩斑斓,香花芳草,田园欣欣向荣,宇宙充满生命的活力,于是,诗人的心灵浸沉于其中.它不是写实的现实主义素描.也不是激烈的浪漫主义抒情,只是写出他从高尚的艺术中获得的欣悦和宁静,表现他对与假、恶、丑的现实相对照的真、善、美的追求.这也是当时一些青年知识分子爱好和皈依艺术宫殿的共同心态吧.
初读《歌声》,囫囵吞枣般粗略浏览了一遍,有些发愣,作者写的是歌声么?再读,才品出些味道来,仿佛真有歌声围绕在你的身边,空气飘着淡淡的甜,如置身于一幅中国淡彩水墨画中。
作者写的是他听了“中西丝竹和唱”的三清歌后的感受。本文题目《歌声》,作者在文中却没有正面写歌声如何动听,而是展开想象的翅膀,用一个“仿佛”把读者从歌声这一听觉世界带到另一个具有多方面享受的世界观,使得原本抽象的歌声变得有形状、有颜色、有香味、有感觉。
作者开头;仿佛一个暮春的早晨,霏霏的毛雨默默洒在我的脸上,引起润泽,轻松的感觉。新鲜的风吹动我的衣袂,像爱人的鼻息吹着我的手一样。我立在一条矾石的甬道上,经了那细雨,正如铺了一层薄薄的乳油踏着只觉越发滑腻可爱了。
歌声给作者的感觉首先是像“雨”洒在脸上,像“风”吹在脸上。大自然的风雨以其温柔的形式引起作者“润泽”、“轻松”、“滑腻”的感觉。这样一来,使原本是听觉形象的歌声,转移成为了触觉形象的“风”、“雨”。
接着,作者写到:这是在花园里。群花都还做她们的清梦。那微风偷偷洗去她们的尘垢,她们甜软的光泽便自然焕发了。在那被洗去的浮艳下,我能看到她们在有月光时所深藏着的恬静的红、冷淡的紫和苦笑的白与绿。以前锦绣般在我眼前的,现在都带了黯淡的颜色——是愁着芳春的销歇么?是感着芳春的困倦么?
这样,感觉又发生变化了。由触觉形象变成了视觉形象。“红、紫、白、绿”是花儿美丽的颜色,却成了优美的歌声的视觉形象。一首首动人的歌声成了一幅日光下群花盛开的淡彩画,画中的花儿,还会甜甜地做清梦。
最后作者写道:大约因为那蒙蒙的雨,园里没了浓郁的香气;涓涓的东风只吹来一缕缕饿了似的花香;夹带着些潮湿的草丛的气息和泥土的滋味。园外田亩和沼泽里,又时时送过些新的蒸汽。这些虽非甜美,却强烈地剌激我的鼻观,使我有愉快悦倦怠之感。
一转移,歌声又换成了嗅觉形象。歌声让作者心情通过嗅觉感观轻松地表现出来。通过“我的鼻观”作者闻到“一饿了似的花香”,“草丛的气息”,“泥土的滋味”,“柳树的蒸汽”。
作者写《歌声》巧妙地运用了移觉的艺术手法。把歌声“朦胧”的听觉形象,从而从触觉、视觉、听觉、等多种感觉形象,并交叠在一起,构成一幅美不胜收的江南微雨图。韵味十足,令人不禁神往。
读朱自清《歌声》有感——
工作之余,听一曲悠扬动听的轻音乐,真可以把一身疲倦洗涤得干干净净。可是,要把听音乐的体会具体写出来,要用艺术的文字把音乐作品创造的诗的意境描绘下来,就绝不是那么轻而易举了。然而,朱自清的散文《歌声》在这方面却有其独到的韵味。
《歌声》写于一九二一年,是先生最早的抒情散文作品。比他的代表作《背影》早四年,比《荷塘月色》早六年多,比他成名之作《桨声灯影里的秦淮河》早两年;如果把《匆匆》当作散文来读(这篇作品作者原将它编入《踪迹》的诗歌辑中,后人多称之为散文),那么,《歌声》还早四个月。长期以来,这篇作品不被重视,无人介绍,就是一九五三年编辑出版的《朱自清文集》中也未把它收入。
《歌声》短小精悍,仅有四百七十个字。在他的散文中,是文字最短的。但是文字精采,诗意盎然,清新活泼,手法多样,结构清晰,很值得我们今天借鉴。
作品题目为《歌声》,实际上是写作者聆听丝竹乐器演奏的三曲轻音乐后的感受。全篇清晰地分为五个自然段。文章开手干脆利落,一笔就道出了题旨。交代了在什么时间,听了什么“歌声”以及对“歌声”的总感受:“真令我心迷神醉”,这句意味深长的话,既是写感受,又是在引起下文,这么迷人的“歌声”,究竟怎么好,读者自然要往下看去。
从第二段到第四段,作者用主要篇幅写歌声。他细致地品赏音乐、体味意境,“将所感受的印象细细写出”。他的音乐描写别具一格、独有创造。
第一,对音乐的,作者不注重摩写乐声的真切,而着力写音乐的象征,写自己的主观印象。把自己各感官的感觉用听觉激发出来,统一于一个完整的意境之中,那就是:“暮春微雨润花园”这一境界。这就比古代诗歌中的某些音乐描写有了独到之处。白居易写琵琶声的确维妙维肖,但他未创造出一个完整的诗的意境。他着重于逼真地再现琵琶演奏的音响以飨读者。如用“私语”声,“急雨”声,“莺语”声,“流水”声,“珠落玉盘”声,又用“银瓶乍破水浆迸,铁骑突出刀枪鸣”等来写音声效果,但总其方法是运用“博喻”:以若干自然音响来喻比动听微妙的乐音。但这种种音响之间并无内在联系,而《歌声》却把我们带到了一个清新恬静的天地里。
第二,他不拘于从听觉写声音,而是用耳听,用心想象,唤起“联觉”,从而让触觉、视觉、味觉产生一个“通感”。好象是“用耳,也用眼,鼻,舌,身,听着”。三曲清歌节奏舒缓、平稳,调子绵软、欢快,于是他从触觉上感到了似有毛雨洒在脸上,似有微风吹拂衣袂,有温润、轻松、滑腻感。他的视觉上好象看到温柔的光(但这里又不以视觉来写光感,而用味觉、触觉来表现:“甜软的光”),同时又写视觉感受的颜色也是“恬静的红,冷落的紫和苦笑的白和绿”,都渗透了作者心里的想象。下面,他又写音乐唤起人的嗅觉:园中的雨气重、没有了浓郁的花香,而飘荡着一缕缕的香气,夹着草丛气息、泥土滋味、新秧壮麦和绿柳的蒸气味。这里写香气用“饿了似的花香”也是妙笔。浓重的花香阵阵袭人“鼻感”,使人感到似如饥饿者要吞食食物一样,这是对香气浓重扑鼻的形象写法。……在作者笔下,耳朵听到的个个音符都好象长了翅膀飞翔,飞到了听者所经验过的那种恬静幽然的境遇之中。
第三,对音乐意境的描写,文字细腻简捷,富于诗情画意。朱自清认为“作文便是以文字作画”(《山野掇拾》)。他笔下的音乐也是一幅画,是他独有的“缜密漂亮”的“白话美术文”。他“剖析入微,鞭辟入里”,是“精严圆密”的“分析的描写”。他不拘同别人,强调亲自体味,写出了自己“新异的滋味”“独得的秘密”(出处同上)
作品结尾一段写得并无多余。一般说,前几段写音乐意境如此具体精采,而开头又写了音乐感受,结尾写些什么好呢?大有要画蛇添足之嫌。但他却重扣住开头的感受续写下去。如果说第一段的“令人心迷神醉”是一般化的概括,并无特色,那么这里写得就出神入化了:“我终于被一种健康的麻痹袭取了,于是为歌所有。此后只由歌独自唱着,听着;世界上便只有歌声了。”他不用“全身心沉浸在……”之类的套话,而是写出自己的感官都被音乐吸引了,统治了,俘虏了,占有了,而且仿佛身内的一切,身外的一切都被音乐占领了。偌大的世界上便只有歌声自己在唱着,在听着。世界变成了一个歌声的王国。读到此处,我们可以想象到音乐的“迷人心醉”了。
值得注意的是,这三首清歌的“迷人心醉”并非靡靡之音,而是使人“健康的麻痹”,让人休息,给人快感,启发人向上的。从全文的调子看,作者也的确从音乐中得到了能和自己思想共鸣的旋律。这篇短文中,作者未着意从概念出发写思想性的句子,但这篇抒情散文中是包孕了他全部的思想情调的。“五四”时期,朱自清还不是散文家,而是颇有影响的新诗人。他在一九二一年前后是他诗歌创作的爆发期。一九二一年是他写诗最多的一年,约占他全部诗歌创作的三分之一。但是,这时,他的情绪已经冷了不少。在前两年作品中,他歌唱“光明”,歌咏“立在阳光下”的春天的小草,歌颂热和力的象征——“煤”,歌颂张开“美丽鲜红的两翅”向我们飞来的“新年”。同时,他愤概地指斥社会黑暗和冷酷。现在,他思想虽出现彷徨、烦恼,但追求光明的理想并未泯灭。《歌声》中虽然也有淡淡的哀愁,但是,它是春天的歌(既使是暮春),也是一支理想的歌,是作者并未消沉的证据。是他要“一步步踏在土泥上,打上深深的脚印”(《毁灭》,一九二二年)的体现。
我们今天重读他的《歌声》,不仅和作者一同为三曲清歌所迷,也为先生的美文所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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