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7天也属37天内,这天可能批捕,也能决定不批捕。
取保后是补充侦查,若有新的证据,还是可能会被逮捕的。
刑事拘留最长期限37天计算方式:
一、一般情况下应当在3日内提请检查院批捕,检查院应在7日内作出是否批捕的决定。
计算公式:13+7=8~10天
二、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1至4日,检查院应在7日内作出是否批捕的决定。
计算公式:3+(1~4)+7=11-14日
三、对于流窜作案(指跨市、县范围连续作案,或者在居住地作案后逃跑到外市、县继续作案)、多次作案(3次以上)、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2人以上),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检查院应在7日内作出是否批捕的决定。
计算公式:30+7=37日
总的计算公式:X(1~30日)+7日(检查院批捕的时间)=8~37日
37天后应该给予答复,要么是逮捕,要么就要变更强制措施,比如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当然,也可以不采取强制措施,解除刑事拘留。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一条、六十五条、六十九条。你自己看一下:
第五十一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由公安机关执行。
第六十五条 公安机关对于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在发现不应当拘留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对需要逮捕而证据还不充足的,可以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第六十九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注明:检察院有7日审查案件是否批准逮捕的期限,所以嫌疑人是否决定逮捕前最长羁押期限为30+7=37日。
一般情况下是这样,除非违反取保规定,或者发现新的罪名,会变更强制措施。
取保候审期间,不排除、不等于不逮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