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协警是不允许配枪的,私自玩枪本省就违犯了枪支管理规定。
第二,枪支持有者或保管员首先要收处分的,轻的写检查,重的给个处分吧。
第三,协警玩枪走火属于重大安全隐患,虽然没伤着人,这只是万幸,但事件性质很严重。原则上是辞退。
第四,事在人为,如果协警一贯表现积极,这次只是偶尔犯错误,停职检查是正常处理了。毕竟,枪械保管人也有责任。
一般这样情况下,貌似都是内部处理,辞退那时最轻的处理,严重一点的就是在档案留底,你这毕竟严重违反枪支的安全条例,刑事拘留都可以,这也是玩忽职守了
协警怎么能接触到枪支?管理人员疏忽大意是跑不了的。有关系么?关系硬么?事情既然发生了,那么就到了拼关系的时候了,只要上层没打算追究,那么就内部处理了事,如果关系够硬,这都不叫事。如果关系不硬的话,此事容易受人于把柄,具体程度如何,就看你是否得罪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