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二百四十一条 公安机关应当将用作证据的鉴定结论告知犯罪嫌疑人、被害人。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害人对鉴定结论有异议提出申请,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后,可以补充鉴定或者重新鉴定。根据法律规定,犯罪嫌疑人可以提出申请重新鉴定。近亲属不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