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农村户口进城买房有新政策吗

2025-05-22 08:03:21
推荐回答(1个)
回答(1):

鄂尔多斯市农村户口进城买房,可以享有每平米200元的财政补贴,对进城购房的农牧民,凡属首次购房的,申请商业银行贷款执行不超过20%的首付比例。
《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房地产去库存工作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鄂府发〔2016〕35号)规定:
(二)鼓励农牧民进城购买商品住房。

1.鼓励农牧民进城购买商品住房。本意见发布之日起至2016年6月30日,凡进城购房的农牧民,市本级财政补助200元/平方米。各旗区可结合实际,制定辖区农牧民进城购房补助等优惠政策。

2.探索移民搬迁和危房改造货币化补偿。组织实施易地扶贫搬迁工程,扶贫对象在城镇购买商品住房,除按搬迁工程资金补助标准予以购房补贴外,市本级财政再补助200元/平方米。符合农村牧区危房改造条件的农牧民拆除危旧房后到城镇购买商品住房,按危房改造资金补助标准进行购房补贴。各旗区可结合实际,制定辖区相关补助政策。

3.发挥住房信贷政策效应。对进城购房的农牧民(包括其他购房者),凡属首次购房的,申请商业银行贷款执行不超过20%的首付比例。各旗区可建立辖区农牧民购房商业贷款贴息制度。全面深化农村牧区综合改革,探索农牧民以各项惠农补贴和宅基地、承包地、草牧场、林权地等作抵押或担保申请购房贷款。

4.建立农牧民住房公积金制度。对已进城务工并建立稳定劳动关系的农牧民工,加快建立农牧民工住房公积金制度;鼓励其他进城务工农牧民以灵活就业人员、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身份等缴存住房公积金。农牧民住房公积金贷款可由房屋所在地旗区财政贴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