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没在劳动局备案是不违规的,一般劳动合同只需要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字确认,并且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是不需要到劳动部门进行备案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
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第十七条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不违规,按照现行法律规定,并未要求到劳动部门备案。
劳动合同备案与否不影响其效力。有的地方要求劳动合同必须要到劳动局备案才能办理社保等相关事宜,比如内蒙古就是这样。从法律上来讲,这样是不合法的,但是有的地方却一直这样执行。你可以查一下当地是否有类似的规定。
不违规的,现在只要双方签订劳动合同就生效。过去在计划计划经济时期,应当备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