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口簿首页的左上角,户口性质一栏内,注明是农村户口或者非农业户口(城镇)。如果位于实行了户籍改革的试点省,从户口簿上就看不出来了,因此在户口性质上注明的是居民户口,只能到派出所登记的底簿上查到。现在很多地方都取消了城市户口和农村户口,一律称为家庭户口,所以家庭户口是对城市户口和农村户口取消后的新名称。
我国已取消了“农业”和“非农业”之分。这是户籍管理制度改革的一项措施,目前只在部分省份展开。将实行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制度,根据居民常住地登记户口的原则,将公民户口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仅以“家庭户”和“集体户”来区分,不再有“农民”、“市民”的区分。集体户不同于居民户口。不能与本市的居民户相互迁移。如果离开单位,户口必须转移,如果回外省市,也必须迁回。严格的说是一个介于临时户口与常住居民户口中间的特殊户口。其享有的政策与普通居民一样,但在迁移上受到限制。集体户口没有户口簿,只有户口卡,一般由工作单位或户口挂靠的人才交流中心保管。集体户人员结婚或上社保时,需要向保管方借取户口卡。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规定,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等证明资料,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