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有多难,如果是正常营业的,你要求对方的工资的记录,如果有工资记录但是没有纳税记录,你可以直接举报对方偷税漏税。如果他没法提供纳税记录,那就是不在营业。
第六十三条 纳税人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帐簿、记帐凭证,或者在帐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是偷税。对纳税人偷税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扣缴义务人采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一,对方已经过了退休年龄了,也就无所谓误工不误工了,就是讲误工费一般很难再主张了,本案中她在老公的酒店帮忙,难道还发工资给她;第二,他老公的酒店这一块,勉强可以算点护理费,如果有护理需要的话,但是也需要举证,第三,如果需要护理,她老公因为要护理她导致整个酒店不能经常经营的,需要她老公拿出证据来证明,至于他的酒店之前一直在营养,也需要对方举证。
总之,她没有误工费,最多有点护理费,但是也需要对方拿出证据来,然后你再质疑该证据即可。
我觉得你可以按照营业执照查下酒店的注册经营地址,然后去当地派出所,出具一个该地址的经营店,或拍照门牌号等信息,这样应该可以直接证明该酒店经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