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债公司是不合法的。讨债公司承办委托书账追债,没有法律依据,缺乏法律赋予的权限和行政强制力,有些讨债公司借助威胁恐吓、哄骗、敲诈等不正当的手段,强行向债务人收取债款,甚至绑架人质,进行暴力危害人身安全等违法犯罪活动,以收取高额报酬。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五条,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 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民法的相关规定,如债权让与,委托授权,等规定其实可以给讨债公司以合法的追债形式!
之所以谈到讨债公司人们就感觉不正规,大多是因为,讨债公司不注重法律形式的完善,不注重讨债手段的合法!
总的来说,委托专门机构进行讨债是完全可以合法的!
国家对此的态度是不支持、不认可,但也没有明确禁止开办。
讨债公司不合法,但法律也没有明确规定是违法的,但1993年国家工商总局就发布《关于停止办理公、检、法、司所属的机关申办的讨债公司登记注册问题的通知》,也就是说国家是不允许注册讨债公司的,现在的讨债公司也就是在打擦边球,违规从事该业务会被工商局吊销营业执照,毕竟利润在那,所以都在隐秘运作,但暴力催收是属于违法的,现在国家在严打,任何暴力行为都是违法行为,超出法律规定利息的属敲诈勒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