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开车直行,路双向车道,突然从土路上窜出一辆电动车蹭到我车右前脸,我报警,伤者无大事,交警怎么判?

2025-05-02 01:24: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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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这样的事故。一般都是双方都有责任的。作为机动车,你在执行的时候遇到路口要减速慢行。确认无误。在快速通过。对方作为电动车从小路上主路。也应该注意观察。要让主路上的车先行。必要的话,要推行过路口。还有你作为机动车是否有超速行为?如果有超速的话,你也要承担相应的责任。事故发生了。根据你的描述,交警可能会裁定为你次要责任,对方为主要责任。如果你有超速行为的话,那就可能裁定为对等责任。就是一人一半。如果电瓶车车主伤的不严重,确定没有什么问题的话,你们两个可以私聊。如果伤情不确定,或者也比较严重的话,要及时就医治疗。然后你要及时报保险,报交警,交警来划分责任出事故责任认定书。然后由保险公司来给你报销。

回答(2):

这种事情双方都有责任,一般交警处理都是同等责任比较多,人没有受伤,各自充电自己的修车费用

回答(3):

这里突然很重要,肯定是电动车司机上路前没有注意观察,没有履行干线先行地原则,电动车责任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