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制农用地转用方案有什么要求?

2025-05-20 00:09: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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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农用地的面积。农用地包括耕地、林地、园地、牧草地和其他农用地。农用地中要注明其中耕地面积。
(2)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报国务院批准的批次用地的城市均由国务院批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其规划属于国家级规划。需要局部调整规划的,要有充足的理由,城市道路、管线等基础设施的主体在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范围内,小部分因设计需要超出建设用地范围的,可进行局部调整规划。规划局部调整需要编制规划局部调整方案,要在土地利用规划图上标明调整位置。
(3)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原则上是哪年申请用地,使用哪年计划指标。本年度计划指标不够,需要使用上一年度结转的计划指标,须专门在农用地转用方案底栏中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