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方轻伤二级不是我打的但派出所叫我去I

对方轻伤二级不是我打的但派出所叫我去I我没去,请律师行吗
2025-05-15 10:0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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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对方轻伤二级,不是当事人打的。如果当事人尽到了劝阻义务,可能只是作为证人。否则,作为共同犯罪中的从犯,也要负刑事责任。

《刑法》

第二十五条 【共同犯罪概念】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
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论处;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按照他们所犯的罪分别处罚。
第二十六条 【主犯】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
三人以上为共同实施犯罪而组成的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是犯罪集团。
对组织、领导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
对于第三款规定以外的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或者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
第二十七条 【从犯】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
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第二十八条 【胁从犯】对于被胁迫参加犯罪的,应当按照他的犯罪情节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刑法》
  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回答(2):

打架致人轻伤二级,涉嫌故意伤害罪,应当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且判处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如果你没有参与,你不承担刑事责任,如果打架在场,可能作为证人做笔录。

回答(3):

处理的结果是什么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