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了辞职书人事部立马叫办理离职,合法吗?合同写正式员工需提前一个月,我是不是有权等一个月再走,如果

2025-05-17 20:3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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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用人单位的做法是合法的,如果劳动者确想再工作一个月后离职,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只要符合法定程序就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特定的法定事实的发生。同时也规定了需要提前30天通知用人单位,也就是说劳动者在书面通知用人单位后还应继续工作至少30天。这样便于用人单位及时安排人员接替其工作,保持劳动过程的连续性,确保正常的工作秩序,避免因解除劳动合同影响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减轻或者避免给用人单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但用人单位也可以在收到劳动者的通知后,及时同意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至于劳动者有再工作一个月后离职的想法,可以在通知用人单位时作出说明或者与用人单位协商。

回答(2):

你的老板可以让你现在走,也可以让你等一个月在走,但是最多留你一个月,这是劳动法规定的,兄弟你是没搞清你自己的情况啊,你想多留意个月可以跟领导商量,但是人事部不愿意,你只能先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