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租方想单方面解除租赁合同,需要承担违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一百零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如果没有单方面解除合同的条件出现,在未经承租方同意出租方单方面解除合同,属出租方违约。
如租房合同有约定提前解除合同的告知时间等特定条款,依约履行。
提前告知时间条款一般常用于对租期到期续租或不租的。
如仅需提前多少天告知对方想解除合同不作为提出方违约,这样的合同约束力太小,违约方的违约风险相应太小,对守约方不公平,守约方容易遭受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