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群众是由一个一个具体的、现实的社会成员构成的,人民群众的利益也是由一个一个社会成员具体的、现实的个人利益构成的。离开了单个社会成员的个人利益,群众利益就无从说起。从这个意义上说,个人利益和群众利益是一致的。但是,群众利益不是个人利益的简单相加。群众利益是一个“系统”,群众利益大于个人利益的相加。现实生活中许多时候,个人利益和群众利益之间往往是有矛盾的。这就有一个如何妥善处理个人利益和群众利益关系的问题。以往的经验教训告诉我们,在处理这一关系时,既不能过分地强调个人利益而损害群众利益,也不能过分地强调群众利益而损害个人利益,而应当在承认并保护个人利益的前提下维护群众利益,在维护群众利益的基础上保护个人利益,做到合理兼顾二者的利益。
作为群众的一员,公务员通过工作获得相应的个人利益,满足个人的需求,是合情合理的。但作为公务员,作为人民公仆,又要诚心诚意、全心全意为群众谋利益,具有奉献精神,当个人利益和群众利益发生冲突时,要勇于牺牲个人利益,维护群众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