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被公司派往医院进修半年,签订劳动合同。约定服务5年。现在刚进修1个月,想辞职,要赔偿吗?

2025-05-23 04:16: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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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单位这一个月培训支出费用可以要求你赔偿

《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二条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回答(2):

看有没有签订相关的协议,如果有需要按协议履行违约责任

回答(3):

肯定要有契约精神,既然签订了合同就要照着去认真执行,当然要赔偿的。特别是培养一个医生是需要很长时间和成本的,所以作为医院与医生签订这样的合同也是有必要的。就如国家公派留学生一样,由国家保送出去,给予最好求学资源,有些人就忘了初衷,为了一己私利留在国外不愿回国效力,所以作为违约当然要赔偿,个人信用也是一种损失,这种人即便以后回国也不会得到尊重。

回答(4):

不用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