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问题涉及《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二条,个人建议比较稳妥的办法:女职工怀孕期间严重违反劳动纪律,用人单位先可以进行内部处理,暂不解除劳动合同,如在处理后,仍然出现严重违反劳动纪律的情形,再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