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要想知道答案,得先明白一个道理,国家有法制,家有家规,校有校规,你是学校的学生,自然要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
老师既然说了可以拿一本书,那你就可以拿自己想要的一本书,但你要拿多余的书就不能擅自处理了,但学习委员说的话也不对,首先捐书的意愿和多少取决于学生,学习没有权利也没有义务强迫学生捐多少书,捐多捐少完全是学生自我意愿,不存在捐的多就拿的多,捐的少就拿的少的道理,要想多拿几本书,你要跟老师沟通,可以说我多捐几本书,或是其他办法,让老师来决定书的去留,当然你不能私自决定多余的书的去留,因为在你捐书的那一刻,你已经认可了学校的制度,自然是要去遵守它。
班委只是老师下达命令的实施人,不是决策者,她无权决定拿书的多少,你也不能用钱跟学习委员买,这种态度要不得!这就跟商人获取更大收益,却不跟政府机构商讨,拿钱财让贪官以权谋私的想法一样,要不得!!!
自己的东西自己有权处理,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或道德捆绑强制他人捐献,支持你要回自己的东西
坚持自我,强势一些,加油,我挺你。
自己留下
珍惜自己身边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