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单填开 在开票系统V6.13中填开红字发票申请单。 操作步骤: 进入“发票管理”界面,点击“红字发票申请单/申请单填开”菜单,弹出红字发票申请单信息选择界面 在红字发票申请单信息选择界面中可以选择两种方式:购买方申请和销售方申请 对于销售方申请开具红字发票申请单时,应选择“销售方申请”,根据实际情况选择理由后,并填写对应蓝字发票代码和号码,点“确定”按钮后,如果数据库中有对应蓝字发票,则弹出界面信息,查看信息无误后点击“确定”按钮进入申请单填开界面 对于销售方申请的情况,若属于开票有误购方拒收的,销方必须在专用发票认证期限内(90天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若属于开票有误等原因尚未交付的,销方必须在开具蓝字专用发票的次月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 系统对申请单提供了全打和套打两种模式,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