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被家暴并且是残疾人。我提离婚的他把我出车祸陪的17万转移,法院判我能得到我的赔偿款吗?

2025-05-15 09:4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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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车祸赔偿款,具有极强的个人属性,这是你的个人财产而非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应当归你个人所有。离婚时,对于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一人一半;如果身体有残疾的,在离婚时,可以适当予以照顾。如果对方家暴行为得到法庭认可的,在分割财产时,可以要求赔偿;如果对方在离婚时,转移财产的,一旦查实,可以不分或少分财产。


  法律依据:《婚姻法》的相关规定:

  1、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  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  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  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  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  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2、 第三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3、第四十二条 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4、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  重婚的;

  (二)  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  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  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5、第四十七条 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人民法院对前款规定的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予以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