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不小心用了医保卡刷 可以退保自费吗?

工伤不小心用了医保卡刷 可以退保自费吗?
2025-05-16 10:33:56
推荐回答(3个)
回答(1):

可以的,如果发生了工伤却用了自己的医保卡进行付账,那么需要带上工伤鉴定证明以及住院医疗的发票,到当地医保局进行办理。

在工伤医疗的过程中,一定要向医疗机构明确表明是工伤,不要用自己的社保卡,走手动的报销流程,先自己全额支付医疗费用,然后再进行工伤报销,一般的工伤报销是医疗费用,营养费和误工费以及精神损失费是不在报销范围内的,根据规定员工发生工伤事故公司在停工留薪期也要支付员工的工资,然后按照伤残鉴定的标准和公司协商处理,如果双方对协议有异议的话,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是可以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的,工伤的职工在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由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相关机构同意后就可以从工伤保险基金内报销支付。

回答(2):

工伤不小心用了医保卡刷可以退保自费。
员工受伤之后使用社保卡进行结算,不影响员工申请工伤认定,也不影响员工伤残赔偿,但是员工不能享受治疗费用的工伤保险待遇了。因为进行工伤保险报销是需要全部自费,不得使用其他保险报销的。员工申请工伤认定是根据事故经过来判定的,和员工结算医疗费没有关系,但是在工伤待遇审核时是无法报销已进行医疗保险结算的部分。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回答(3):

可以的。
通常要经过工伤认定、工伤费用报销、伤残鉴定等程序。
工伤认定时要填写工伤认定申请单,提供首诊诊断证明、工伤员工身份证等材料,建议到当地工伤部门领取申请单及一应材料说明。
工伤医疗过程中,请工伤员工向医疗机构说明是工伤,医院用药的时候会注意,此时注意不要划社保卡,走手工报销流程,先全额支付医疗费用,再进行工伤报销。
一般工伤报销是100%的。当然这仅是医疗费用,公司在停工留薪期要照常支付员工工资。如果伤残定级,在解除(有些伤残情况公司不能主动解除)或终止时还要支付伤残就业补助金。工伤基金除支付医疗费用外,还要支付伤残补助和伤残医疗补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