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该从领导审批之日算起。如果是试用期另当别论。根据劳动法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正常该发的,批准之日起算的,国假期间也是有工资的。
不要纠结这点小工资,,没多少的事纠结起来伤神,伤身~~。视野放长一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