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原单位辞职后,一直拖着不给提取公积金怎么办

2025-05-13 16:22: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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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职后需要单位开具的《离职证明》才可以提取,单如果满足其他提取条件的话,有人可以进行公积金提取。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24条的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1. 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 偿还购建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3. 租赁自住住房,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一定比例的;

  4. 离休、退休的;

  5. 出境定居的;

  6. 职工死亡、被宣告死亡的;

  7. 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

  8. 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9. 管委会依据相关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第十四条 职工支取住房公积金,须提供本人身份证、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并根据不同支取情况分别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委托他人代为支取的,还须提供受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