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单位开给我公司一张银行承兑汇票,那么甲应该是出票人,有签章,银行是付款人又是承兑人,有签章。你公司是收款人。这三方是票据上的法律关系人。现在,你公司贴现给甲方旗下一家贸易公司,这属于票据的流通转让。根据票据的无因性,票据的转让过程中,不需要调查票据原因是否合理、合法。只要票据合格,就能享有票据的权利。背书转让没有任何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