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现在没有所谓的正式工了。正式工只存在二十多年前就在邮局正式上班的那些人里。你说的合同工可能就是聘用工,跟邮政签署的合同(其中a类是跟集团签,b类是省市的邮政)。区别于劳务派遣,跟劳务公司签。
跟劳务派遣比,聘用工也算是正式的邮政员工了。
扩展资料:
顾问人员:
他们通常是社会上学历高、收入高的知识分子或有特殊技能的人员,常与用人单位建立经济合同关系,并具有一定经济实力并为社会提供合法的服务性劳动,从而获取劳动报酬。当今经济的迅猛发展和经济体制的多样化,使得人们的劳动关系也趋向于多元化,非正式就业已经成为多种就业方式的一种。
而非正式员工也已成为促进我国经济发展的一个主力军,尤其是非正式员工在国有企业的比例不断攀升,他们在国企的改革和发展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据调查显示,许多欧盟国家非正式员工的人数占劳动力总数的比重达到1/4~1/3左右,其中荷兰占37%,英国占24%,法国占27%,德国占31%等等。
在日本,2003年就业形态多样化相关调查结果显示,临时工等非正式员工的比例为34.6%,比1999年实施的上次调查的27.5%上升了7.1个百分点。在我国,伴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就业形态也涌现出多元化局面。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非正式员工
不是。现在没有所谓的正式工了。正式工只存在二十多年前就在邮局正式上班的那些人里。你说的合同工可能就是聘用工,跟邮政签署的合同(其中a类是跟集团签,b类是省市的邮政)。区别于劳务派遣,跟劳务公司签。
跟劳务派遣比,聘用工也算是正式的邮政员工了。
合同上面是有说明的,严格来说现在都是合同工,只是分为临时合同工(合同工)和正式合同工(正式工)。
正式合同工:签订正式劳动合同,享受应有福利,一般无重大过错,合同到期均会进行续签;
临时合同工:按一定年限签定临时劳动合同,工资比正式合同工少,合同到期如不续签即解除劳动关系。
你好!目前全省邮政虽然对外已经按照劳动法的要求,取消了所谓“正式工”的称呼,统称为合同工。但是在内部仍旧延用“正式工”、“聘用工”、“劳务工”这三种不同的称呼(有的省可能只有正式工与劳务工二种)。这几种不同的内部称呼,对外按劳动法又可以说都是合同工。
你是省公司统招的大本学生,在我们内部就是在三个(可能是二个)用工序列里的“正式工”。你属于邮政局在编的长期合同工。但暂不属于无固定期限,因为你的工龄还不够。在工龄达到20年的老正式工就不需要再分期签定用工合同了,只需签定一份无固定期限的合同就行了。
你当时跟省公司签订的6年协议是正常的,6年以后你还可以续签。一般来说5--6年一签,这跟各省公司的规定有关。
放心吧,你应该是有劳动保障的。再告诉你一个鉴别的方法。看看你每个月是不是买了住房公积金。如果是,你就OK啦!好好工作吧!
希望能帮到你,加分吧?
邮政储蓄银行的合同工和正式工是有区别的。
严格来说现在都是合同工,只是分为临时合同工(合同工)和正式合同工(正式工)。
正式合同工:签订正式劳动合同,享受应有福利,一般无重大过错,合同到期均会进行续签;
临时合同工:按一定年限签定临时劳动合同,工资比正式合同工少,合同到期如不续签即解除劳动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