肯定要进行违章处理,国家要建设稳定,肯定会用到钱,这就要靠国家税收,不交税就要进行处罚的。
参考资料:
《税收征管条例》第37条所作的规定和解释是:漏税是指“纳税人并非故意未缴或少缴税款的行为。”欠税是指“纳税人因故超过税务机关核定的纳税期限,未缴或少缴税款的行为。”偷税是指“纳税人使用欺骗、隐瞒等手段逃避纳税的行为。”抗税是指“纳税人拒绝遵照税收法规履行纳税义务的行为。”而现行《税收征管法》则没有专门给欠税和漏税下定义,在第40条和第45条给偷税和抗税分别下了定义:偷税是“纳税人采取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帐册、记帐凭证,在帐簿上多列支出或不列,少列收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的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行为。”抗税是“以暴力、威胁方法拒不缴纳税款的行为。”这也就是当前财税理论界的一般理解和税收征管实践中的法律依据。
一个国家是由多个政府机关组成的,只有这些政府机构正常工作才可以维持国家建设稳定。而这些国家机关要运作就要用钱,这个钱哪里来的,就是国家税收,这个税收收不到的话,肯定是要进行处罚的。
国家和中央使用钱,以及对其他领域的补贴,都是纳税的钱,不然你让国家拿什么去补贴其他产业领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