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年前腿被枪打伤现在报案行吗

2025-01-11 00:3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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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若是二十年前发生的刑事案件,现在仍然可以报案,但犯罪嫌疑人若是在二十年间未被任何人追诉的,根据法律规定,一般情况下是不能再追究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了,因为已经超过了追诉时效。
《刑法》第八十七条 【追诉时效期限】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如能进一步提出更加详细的信息,则可提供更为准确的法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