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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属于承揽合同,承揽人受伤,应该由施工队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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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揽人坠楼受伤 定做人依法免责 有详细案例的
法律依据
最高院《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0条规定:“承揽人在完成工作过程中对第三人造成损害或者造成自身损害的,定作人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定作人对定作、指示或者选任有过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也就是房主没有过错的,不承担责任。有过错的根据过错大小来承担。
受伤工人是施工队请的,为施工队进行施工作业的过程中被摔伤的,主要责任应该施工队承担,房东已经把施工任务承包给施工队的,虽然没有签书面合同,但这中承包已经既成事实,因此对受伤民工不承担直接责任,不过,出于人道,房东可以给予适当经济帮助。
非农村房屋的话,由房主及其施工队承担责任。
主要是工头吧,房主多少表示一下。
1、农村盖房工人出事故属于提供劳务受害者纠纷。如果施工队没有盖房资质,房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2、工人可以要求赔偿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交通费、营养费、伙食补助费、如果构成伤残的话还有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赔偿、被扶养人生活费。
3、工人应以包工头和房主为被告到施工地基层人民法院起诉,要求赔偿上述费用。至于连带责任,也就是说包工头赔不了,剩余的由房主赔。
4、如果工人不是故意或重大过失,一般情况下工人不需要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