捐赠全额扣除 怎么计算

2025-05-13 22:4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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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个例子
林仨在某计算机公司工作,每月工资薪金收入3000元,2002年3月,领到工资后当即通过民政局向养老院捐赠了1000元,民政局给他开具了捐赠专用发票。
对养老院的捐赠可以全额扣除,财务人员应根据他提供的捐赠发票在扣缴税款时计算抵扣。
应纳税额=(3000-1100-1000)×10%-25=65(元)
如果林仁将这1000元捐赠给灾区,由于对灾区的捐赠是限额扣除,因此允许税前扣除的捐赠额为(3000-1100)×30%=570(元)
其应纳税额=(3000-1100-570)×10%-25=108(元)。

只有个人所得税法列举了的才是全额扣除,除此之外都不得全额扣除。全额扣除的项目是:
1.个人通过非营利性的社会团体和国家机关向红十字事业的捐赠,在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时,准予在税前的所得额中全额扣除。
2.个人通过非营利的社会团体和国家机关向农村义务教育的捐赠,在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时,准3.予在税前的所得额中全额扣除。
个人通过非营利性社会团体和国家机关对公益性青少年活动场所(其中包括新建)的捐赠,在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时,准予在税前的所得额中全额扣除。
4.对个人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向汶川大地震受灾地区的捐赠,允许在当年个人所得税前全额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