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卡没还钱,也没收到银行的通知,会被判犯罪吗?

2025-05-14 06:16: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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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信用卡没还钱,也没收到银行的通知,不会被判犯罪。但是需要在到期还款日之前还钱。
  信用卡到期还款日是指信用卡发卡银行要求持卡人归还应付款项的最后日期。也就是说发卡银行出了账单之后,应该在到期还款日之前把之前所消费的费用全部还清。
  其实到期还款日就是免息还款期限的最后一天,在这之前还款都免息,逾期就要加收利息和滞纳金了。而对于各个银行,免息还款期限都是不一样的。到期还款日也称最后还款日,如果在到期还款日之前没有全额还款同时也没有选择信用卡最低还款额还款,那么可能面临的惩罚有:
  1、所有消费款项不再享受免息还款待遇,银行会从发生消费的当天,以消费金额为本金按日计算利息,日息万分之五,按月计收复利;
  2、收到银行的催缴电话、催缴信;
  3、冻结账户并将欠款记录反馈到人民银行记入信用档案,影响个人信用;
  如果在到期还款日确实没有足够的钱全额还款,那么请选择信用卡最低还款额还款,采用这种方式还款每期只要归还总费用的10%,这样还款虽然没有免息还款期但是避免个人信用受损。

回答(2):

没收到银行的通知不能成为你不还款的理由。因为自己欠款是事实,所以你自己也清楚自己的欠款,为何要找这个“银行不通知你”的理由呢?这个理由一点说服力都没有。

看你的还款态度和金额量刑。

参考:第一百九十六条 〔信用卡诈骗罪〕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

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所以,你如果不还,估计是2万元罚金和和半年左右的刑拘。另外还要还清欠款。
不管资料是否过期,银行有强大的查询操作系统,如联全公安系统等等。。。总有找到你的时候。
所以别抱什么侥幸心理。如果还不清就慢慢还,别拖着,对自己没好处的。

回答(3):

如果没有催款 你则不构成犯罪 如果通知到你原来的地址 则视为已经通知到 你还是有可能构成犯罪的

回答(4):

抓紧还钱就是了。
你收没收到催款通知需要书面证据——挂号信签收单等,说得清的

回答(5):

你当时办卡时提供的资料是真实的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