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我们的法律会有诉讼刑事追责时效期?而不是只要证据永久追责?这不是在包庇纵容犯罪吗?

这不是在包庇
2025-05-17 05:5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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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法律设立了诉讼刑事追责时效期,不是在包庇纵容犯罪。具体意义是:
1、集中力量打击现行犯罪,犯罪后未及时受到刑罚处罚,随着时间的流失,有罪证据消灭,当事人死亡,如果无限期的追诉,司法机关会陷入难以摆脱的境地不能自拔,形成恶性循环,极大地削弱及时打击现行的力量,不利于社会的稳定。
2、有利于社会的安定团结,对于轻微的刑事犯罪,经过一定的时间和环境的改变,当事人之间已相互详解,如果超过追诉时效再追究当事人的刑事责任,会破坏社会的安定团结,不利于社会稳定。

回答(2):

1、追诉时效是公权力介入的依据,如果被害人当时报案了就算没有立案不会过追诉时效,如果立案了,则会一直追溯下去;
2、即便追诉时效届满,有必要的话报请最高检批准也能追诉。

回答(3):

你这是误解,无论是民事诉讼时效还是刑事追诉时效都有个前提,那就是你不追究对方的法律责任。只有在你不追究的情况下时效才会开始。所以这个规定没有问题,你自己放弃了法律给予你的合法权力,那谁也没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