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朝中央设中书省、门下省、尚书省三省,尚书省设吏、户、礼、兵、刑、工六部,负责执行政令;三省是皇帝处理政务的协助机构;政事堂是合议军国大事的中央机构。全国一切大权均集中皇帝手中。
中央设三省六部,地方实行郡县制
三省六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