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道,在这里你说的“我与此公司没有劳动合作”,是什么意思呢?在我看来你们已经存在着合作关系。个人在公司创作的作品,又称职务作品《著作权法16条》。该公司是有优先使用权,作品完成两年内,未经单位同意,作者不得许可第三人以与单位使用的相同方式使用该作品。
1:甲方,原公司?若是原公司,那么原公司有权起诉你侵犯著作权。
2:该作品是属于影视类作品,法人或公司有该作品的展示全,你只有署名权。
3:你有该权利。
4:这个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了。
5:这个跟著作权没有关系,与商业法有关系。
6:伪造脚本是违法的,特别是用于公正。
7:利用伪证,不只是诬告怎么简单。
1.原制作公司不是权力所有人,没有权告我侵犯著作权,甲方与乙方没有劳动合作,乙方给甲方一定的提成,合作后期又交几个月的社保,无其它协议。
2.甲方为作品的原创者并没有有展示权。
3.乙方有必要说明实际制作,即甲方享有属名权。
4.存在欺诈
5.是
6.算
7.算,并且甲方可以保留追究一方的权利
你好,这个作品应该属于制作公司所有的,你没有展示权,但有署名权。伪造脚本违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