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开庭一次后,法官申请由简易庭改为普通庭,是否意味着案情重大些?

2025-05-16 05:0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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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的过程,是针对案件的权属。标的争议不大,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不需要合议庭组成就可以审理的简单民事案件,只需法官一人就可以审理的民事案件。
若中途改为普通程序审理,并不代表案件重大才进行合议庭的审理的。不管是谁提出的都可以进入普通程序。
之所以进入普通程序只是因为,案件双方争议比较大、证据方面和其他方面等已经不能适用简易程序的要求了。并不仅仅代表案情重大。
其实一人审理也可以审理但为慎重起见进行普通审理,是因为法官也是公务员,若在审理案件中出现没有审理好,对自己的仕途发展还是有影响的,要组成合议庭,就不一样的了,三人的庭审结果才是案件的最后判决。
人常说,三个臭皮匠胜过诸葛亮。此话就是道理。更何况庭审的是经过高等训练的法官。
你只要知道,事实就是法律保护的是被侵权人的利益就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