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小孩子时没拿结婚证,小孩子现在一岁多了,上户口派出所要罚款吗,补办出生证明一定要孩做身体检查吗?

2025-05-20 14:4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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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第一 不是派出所罚款(社会抚养费),而是计生部门,因为是未婚先育,没有办理合法的生育证明,违反了计生条例。因为派出所要看孩子的出生医学证明与准生证。
第二补办时不用做身体检查,
第三按照这次人口普查公安部的文件不符合生育政策的可先行上户。
但每个地方的具体执行是不同的,有些地方仍然会要求出具了计生部门办理的出生证明才能上户,这样就又牵扯到了罚款(社会抚养费)的问题。

但明确的是,就算是先行上户,计生部门仍有权追索罚款。因为上户与违反计生条例是两个概念。

至于具体罚款数目计生条例没有明确数目,原则上是上一年度当地人均年收入的2.5到3倍

但根据关于在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中认真做好人口普查登记工作防止漏报瞒报的通知
》,一、对于以往因各种原因未落户口的人员,要在认真调查核实后,按照国家法律和有关规定,如实进行人口普查登记和常住户口登记。二、对在人口普查登记过程中如实申报的政策外生育的人员,可按本省(区、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的较低标准征收社会抚养费;生活困难的家庭,经当地县级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分期缴纳社会抚养费。

所以具体的办理还是要咨询自己当地的派出所与计生部门。

希望有所帮助

回答(2):

我这里的派出所是这样的,(全国应该是统一的啦~不过也要看那里内勤的办事习惯吧!)报生入户的需要材料有:小孩父母的结婚证,父母的户口,小孩子的出生证明,超过一岁的要填表(在派出所拿),还要《计划生育服务证》,在女方的居委申请办理。不用交钱,也不用检查身体吧!我这里没听说过。
你和你爱人是同个户口的吧!
希望能帮到你!

回答(3):

办法如下:1、只要有医学出生证明的,即可到派出所依法申报入户;没有医学出生证明的,可以由接生人出具书面证明加盖所在村公章即可;
2、计划生育处罚法第四十九条违反本条例规定生育的,对男女双方分别按照统计部门公布的当地县(市、区)上一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的下列倍数征收社会抚养费:
3. (四)未婚男女已满法定婚龄非婚生育第一胎的,按照一倍至二倍征收;
(五)未满法定婚龄生育的,按照一点五倍至二点五倍征收;
4.个人年实际收入高于当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的,还应当按照其超过部分的一倍至二倍加收社会抚养费。
第六次人口普查办规定,对于超生、或违反《计生条例》、《人口法》,没有落户的孩子,应依法缴纳社会抚养费后,户籍部门协助给予落户。请参考!

回答(4):

一般出生证明是在小孩出生的医院开的。你得先补办结婚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