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体调整幅度按照国家要求控制在2016年退休人员月人均养老金的5.5%。
7月24日,海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印发了《关于2017年调整海南省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从2017年1月1日起,调整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职)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总体调整幅度按照国家要求控制在2016年退休人员月人均养老金的5.5%。
这次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统一按照定额调整、挂钩调整、适当倾斜三者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定额调整主要是体现公平,今年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定额调整统一为月人均增加40元,退职人员月人均增加24元。
挂钩调整主要体现多工作、多缴费、多得养老金的激励机制,今年退休(职)人员按照本人月基本养老金(退职生活费)2%的比例增加待遇标准,另外每缴费1年(含视同缴费的实际工作年限,不含按从事特殊工种规定折算的工龄,缴费不满1年算1年)再按每月1.5元的标准,增加基本养老金(退职生活费)。
适当倾斜主要是对高龄退休人员适当倾斜,2016年12月31日前年满70周岁至79周岁的退休(职)人员,今年每人每月将再增加15元,80周岁以上(含80周岁)的退休(职)人员,每人每月将再增加25元。
按照省人社厅和财政厅要求,调整的养老金7月份将逐步发到退休人员手中。
海南退休人员今年2018年继续上涨退休工资,但受经济增速放缓、老龄化加速等因素影响,涨幅或略低于2017年,约为5%左右,具体细则要等全国人大会议以后才会出台上涨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