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一方捐献共同财产,另一方不同意捐献,有用。 根据《婚姻法》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既然是夫妻共同财产,只有在夫妻双方协商一致的情况下,才可以处分共同财产。夫妻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就处分共同财产,另一方有不同意处理的权利。
可以捐献自己的部分
可以捐献自己的
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