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洋舰队就是北洋水师,或称作北洋舰队、北洋海军,是中国清朝后期建立的第一支近代化海军舰队,同时也是清政府建立的三支近代海军中实力和规模最大的一支。北洋水师1888年12月17日于山东威海卫的刘公岛正式成立,在1894年-1895年的中日甲午战争中全军覆没。他的覆灭标志着洋务运动的失败,也直接促使清政府签订了丧权辱国的中日《马关条约》。
1874年日本派兵登陆台湾企图将之占据,清兵以仅有之战船赴台将之驱逐。事件引起朝野的警惕,恭亲王提出了“练兵、简器、造船、筹饷、用人、持久”等六条的紧急机宜,原江苏巡抚丁日昌提出《拟海洋水师》章程入奏建议建立三洋海军,李鸿章则提出暂弃关外、专顾海防。在洋务派的一致努力下“海防”之论压倒“塞防”,清政府决心加快建设海军。 1875年5月30日下令由沈葆祯(抗英名将林则徐的外甥)和李鸿章分任南北洋大臣,从速建设南北洋水师,并决定每年从海关和厘金收入内提取400万两白银作为海军军费,清政府于是决定每年拨出四百万两作为经费(实际用在购置军舰款项只为每年一百万两),由二洋分解使用,南洋大臣沈葆祯认为“外海水师以先尽北洋创办为宜,分之则难免实力薄而成功缓”,清政府考虑到中国当时的主要假想敌是日本,北洋水师负责守卫京师,遂采纳沈葆祯的建议,先创设北洋一军,等北洋水师实力雄厚后,“以一化三,变为三洋水师”,决定了优先建设北洋水师,北洋的成军之路由此开始。大清海军分为三洋:北洋水师负责山东及以北之黄海、南洋水师负责山东以南及长江以外之东海,广东水师负责福建、南海。 1875年,命直隶总督、北洋大臣李鸿章创设北洋水师。1875年,李鸿章通过总税务司赫德在英国订造4舰炮船,开始清朝海军向国外购军舰的历史。1879年,向英国订造巡洋舰扬威、超勇。由于对在英国定造的军舰不满意,1880年,经过反复比较向德国船厂订造铁甲舰定远、镇远。1881年,先后选定在旅顺和威海两地修建海军基地。1885年,海军衙门成立,李鸿章遣驻外公使分别向英国、德国订造巡洋舰致远、靖远与经远、来远。 1888年12月17日,北洋水师正式宣告成立并于同日颁布施行《北洋水师章程》。从此,近代中国正式拥有了一支在当时堪称世界第六、亚洲第一的海军舰队。1888年以后,舰队经费大幅减少。时而正为海军技术突飞猛进之时,至1894年甲午战争爆发时北洋舰队已多年未置新舰,部份应进行之更新工程如更换新式火炮亦未能进行。原有的战舰已开始落伍,无论航速、射速皆落后于日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