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工作人员为亲友谋取利益,但没有收受他们的好处,算受贿罪吗?不算的话怎么判定

2025-05-13 05:3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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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要看具体案情,如证据材料等。
  受贿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受贿罪侵犯了国家工作人员职务行为的廉洁性及公私财物所有权。受贿罪严重影响国家机关的正常职能履行,损害国家机关的形象、声誉,同时也侵犯了一定的财产关系。受贿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目的是非法占有公私财物。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利用职务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

回答(2):

受贿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并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受贿罪的本质核心问题是权钱交易。
因为现在的受贿行为表现的更为多样化更加隐蔽化。所以,司法实践中更多的要从个案出发,来判定。给您相关司法解释,您会明白一些。
关于由特定关系人收受贿赂问题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请托人谋取利益,授意请托人以本意见所列形式,将有关财物给予特定关系人的,以受贿论处。
特定关系人与国家工作人员通谋,共同实施前款行为的,对特定关系人以受贿罪的共犯论处。特定关系人以外的其他人与国家工作人员通谋,由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请托人谋取利益,收受请托人财物后双方共同占有的,以受贿罪的共犯论处。
“特定关系人”,是指与国家工作人员有近亲属、情妇(夫)以及其他共同利益关系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