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在侦查期间,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被告人有权随时委托辩护人。因此,犯罪嫌疑人的家属可以寻找律师,准备作为犯罪嫌疑人的辩护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