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矫正档案应注意哪些事项?

2025-05-20 03:03: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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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两院两部《社区矫正实施办法》规定,社区矫正人员档案有2种,执行档案和工作档案。
县(市、区)司法行政机关应当为社区矫正人员建立社区矫正执行档案,包括适用社区矫正的法律文书,以及接收、监管审批、处罚、收监执行、解除矫正等有关社区矫正执行活动的法律文书。
乡镇、街道司法所应当建立社区矫正工作档案,包括司法所和矫正小组进行社区矫正的工作记录,社区矫正人员接收社区矫正的相关材料等。同时留存社区矫正执行档案副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