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的房产税在房屋所在地的地税局办理缴纳。办理手续:需携带房主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租赁协议及复印件,房产证及复印件到房屋所在地地税局缴纳税款和开具发票。
房产税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按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规定,房产税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30%后的余值计算缴纳,税率为1.2%。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税率为12%。房产税有二种计税方法:
从价计征的计算
从价计征是按房产的原值减除一定比例后的余值计征,其公式为:
应纳税额=应税房产原值×(1-扣除比例)×年税率1.2%
从租计征的计算
从租计征是按房产的租金收入计征,其公式为:应纳税额=租金收入×12%
没有从价计征的换算问题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将原有房产用于生产经营,从生产经营之月起,缴纳房产税。其余均从次月起缴纳。
房产税在地税局交,一般情况是半年交一次
地税局
北京市东城区体育馆路街道办事处政务服务中心可以缴纳,这里有窗口。地址是北京市东城区法华南里26号楼,地铁5号线天坛东门站下,导航法华寺,就在大庙对面一层,可以微信、支付宝、POS机多种方式交纳。咨询电话67108278.周一到周五早九点到晚5点半,中午不休息。